
医道,涵盖药理、病理和医术三个环节。
药为外物,本无所谓优劣(当然,纯心害人骗钱的假药除外),旨在对症。
所谓对症,即是需通病理,通病理者,当需学解剖。解剖者,既要解剖健康肉体,以知何者为健康;也要解剖染疾病体,以知病从何来。
健康体,作为基准,是以才可以知何以为病体。
对病体望闻问切,乃至抽血化验,确认症状,才可以判病因。
究病理,病又有内外上下轻重之分,如感冒头疼者,病轻也;如癌症艾滋者,病重也;如脑膜炎者,病在上;如香港脚者,病在下;如胃疼肺痨,内伤也;如被砍三刀,外伤也。
所谓上下,即病灶部位。所谓轻重,知缓急;所谓内外,知病之诱因。
判病因,医道之始。不可以感冒为癌症,以脑膜炎为香港脚,以小病当绝症者。反之亦然。病因判定不准,何以言医?
定病因,知内外上下轻重,然后才可言医术。
医术,根据药理,定用药之剂量、配比、服用时间等等,才可以真正做到对症下药。所以,所谓对症下药,还需细究,断不可恃所谓赤子之心,好心而害人(为国者,有“爱国贼”之类亦如是)。不可谓心病乃用心药医之类,此是废话。
医道者,言之复杂,下药时讲究“稳准”,至于猛缓,视于病情而定。
所以,言医者,必先知所先后,才可出手。上述之理,以文字道来,必有好医者嫌弃,博主乃图示如下,便于理解。
自晚清以来,观号为良医者,不可胜数,然博主鉴之,不过以下类属:
(1) 只通药理,不懂病理和医术,而行医者;
(2) 不懂药理和医术,只通病理,而行医者;
(3) 不懂药理和病理,而号称精通医术者;
(4) 通药理病理,而不通医术者;
(5) 三理不通,有恃赤子之心,而人定胜天者;
(6) 三理不通,而黑心行医,行走江湖,骗人钱财性命者;
(7) ….
太累了,不一一道来。药理、病理和医术三者,各道于医均有四种状态,“通、粗通、不通、假通”,(哈哈,假通,以为通而不通者)。所以按组合论记之,当有多少种状态,烦请各位好友自己演算吧。一言蔽之,因之繁杂,各色人等纷呈,所以病人难辨,也因此容易误中庸医,或害于江湖黑医。
另外,博主要之,学医之人,负有救人性命之责,人命关天,于名利之外尤不可忘医德。其二,亦不可求自己省心爽快,如病人止患香港脚而断肢医之,或断头而去头疼(此非笑话,这种医生还不少呢)。



